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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投资理论— —期货套利
来源: 鑫贝投资 作者:鑫贝投资 发布时间:2018-04-03正如一种商品的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经常存在差异,同种商品不同交割月份的合约价格之间也存在差异;同种商品在不同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变动也存在差异。由于这些差异的存在,使期货市场的套利交易成为可能。
套利,又称套期图利,是指期货市场参与者利用不同月份、不同市场、不同商品之间的差价,同时买入和卖出不同种类的期货合约以从中获取利润的交易行为。
在期货市场中,套利有时能比单纯的长线交易提供更可靠的潜在收益,尤其当交易者对套利的季节性和周期性趋势进行深入研究和有效使用时,其功效更大。
有些人说套利交易的风险比单纯的长线交易更小,这并不确切。尽管一些季节性商品的套利的内在风险低于某些单纯长线交易,但套利有时比长线交易风险更高。当两个合约、两种商品的价格反方向运动时,套利的两笔交易都发生亏损,这时,套利成为极为冒险的交易。
因此,就整个期货交易而言,套利交易仍然是一项风险、收益都较高的投机。套利交易的收益来自下面三种方式之一:(1)在合约持有期,空头的盈利高于多头的损失;(2)在合约持有期,多头的盈利高于空头的损失;(3)两份合约都盈利。
套利交易的损失则来自刚好相反的方式:(1)在合约持有期,空头的盈利少于多头的损失;(2)在合约持有期,多头的盈利少于空头的损失;(3)两份合约都亏损。
试举一例,2003年5月22日,某一交易者对2003年8月与11月豆粕合约进行套利交易,以2092元/吨的价格卖出8月合约10手,以2008元/吨的价格买入11月合约10手。5月29日,8月合约的价格下跌至2059元/吨,11月合约的价格上涨至2029元/吨,套利者可发出平仓指令,结束套利交易,结果交易者在8月合约上赢利330元,在11月合约上赢利210元,共计赢利540元(不计手续费)。这个例子是两份合约都赢利的情况,当然这种情况发生的几率比较小。
期货套利的方法
期货市场的套利主要有三种形式,即跨交割月份套利、跨市场套利及跨商品套利。
①、跨交割月份套利(跨月套利)
投机者在同一市场利用同一种商品不同交割期之间的价格差距的变化,买进某一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同时,卖出另一交割月份的同类期货合约以谋取利润的活动。其实质,是利用同一商品期货合约的不同交割月份之间的差价的相对变动来获利。这是最为常用的一种套利形式。比如:如果你注意到5月份的大豆和7月份的大豆价格差异超出正常的交割、储存费,你应买入5月份的大豆合约而卖出7月份的大豆合约。过后,当7月份大豆合约与5月份大豆合约更接近而缩小了两个合约的价格差时,你就能从价格差的变动中获得一笔收益。跨月套利与商品绝对价格无关,而仅与不同交割期之间价差变化趋势有关。
具体而言,这种套利又可细分为三种:牛市套利,熊市套利及蝶式套利。
②、跨市场套利(跨市套利)
投机者利用同一商品在不同交易所的期货价格的不同,在两个交易所同时买进和卖出期货合约以谋取利润的活动。
当同一种商品在两个交易所中的价格差额超出了将商品从一个交易所的交割仓库运送到另一交易所的交割仓库的费用时,可以预计,它们的价格将会缩小并在未来某一时期体现真正的跨市场交割成本。比如说小麦的销售价格,如果芝加哥交易所比堪萨斯城交易所高出许多而超过了运输费用和交割成本,那么就会有现货商买入堪萨斯城交易所的小麦并用船运送到芝加哥交易所去交割。
③、跨商品套利
所谓跨商品套利,是指利用两种不同的、但是相互关联的商品之间的期货价格的差异进行套利,即买进(卖出)某一交割月份某一商品的期货合约,而同时卖出(买入)另一种相同交割月份、另一关联商品的期货合约。